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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意见》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城市更新具体包括八种类型,其中,居住区综合改善类,主要针对危旧楼房、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片区等落实安全隐患消除、功能设施完善、居住品质提升。产业区聚能增效类,主要针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落实产业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复合空间统筹优化类,主要针对城市街区、地铁上盖、城乡结合等片区落实功能布局优化、资源统筹配置、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数字化智慧赋能类,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统筹各级建设治理数字化应用,持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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