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相关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
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03月0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03月0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3月08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室。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42%。 其中 出席 会议的 中小 投资 者共21名 , 代 表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159,584,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0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数156,780 股,占 公司 有表 决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钟成龙、陈伟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公司股东袁建康、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袁伟康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0,904,3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 99.9439% ; 反 对 45,39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317,628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99.8752%;反对45,3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东瑞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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